1.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贯彻工会工作方针、政策,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制订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.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3.负责学校教代会和工代会的筹备、组织工作,承担教代会、工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。
4.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,管理教工活动中心,创建“教工之家”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。
5.发挥工会宣传阵地,党政工团联手共建文明校园。
6.领导和加强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,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。
7.履行监督职能,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。
8.负责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,依法收、管、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,服务工会会员。
9.加强工会宣传信息工作,办好工会网站。
10.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部门领导办公电话、办公地址
游 璇 副主席 87833245 桂山校区图书办公综合楼1105